
关于云南省二级建造师(含临时) 建造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3号)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 192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9〕598号)及《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管理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41号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培训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报名、培训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注册有效期为2015年12月底前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员。
(二)已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三年(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
二、培训专业、学时及费用
(一)培训专业: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
(二)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员在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增加专业规定的60学时的继续教育。
(三)培训费用按照8元/人/学时计取(含教材)。
三、报名方式
云南省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方式采用网上申报,书面申请的方式。
(一) 网上申报。登陆云南省建造师协会网站(网址:www.ynjzsxh.com),进入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系统进行申报(未领取“云南省建造师协会网站用户管理锁”的企业(或个人),应按照网站《关于领取云南省建造师协会网站用户管理锁的通知》要求领取用户管理锁后登陆)。
(二)书面申请。企业(或个人)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携带相关材料到云南省建造师协会提交书面培训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材料